融资租赁公司是否需要前置审批多宝体育- 多宝体育官方网站- APP下载 DUOBAO SPORTS
2025-09-16多宝体育,多宝体育官网,多宝体育平台登录,多宝体育下载,多宝体育网页,多宝体育app,多宝体育试玩,多宝体育入口,多宝体育注册网址,多宝体育登录,多宝体育靠谱吗,多宝官网,多宝网址,多宝真人,多宝电竞
融资租赁公司是否需要前置审批,应当根据租赁物进行确定。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三十八条规定:“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,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。”可以看出,不是所有的融资租赁公司都需要取得行政许可,融资租赁公司是否需要前置审批,应当根据租赁物进行确定,租赁物的经营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,应当进行审批,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,无需进行审批。 【相关延伸】 问:在融资租赁合同中,承租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情形有哪些? 答: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: 1、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; 2、无正当理由妨碍、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; 3、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; 4、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。